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一、奖项
复旦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名额与分配方案
学制内已注册的大陆全日制非定向非在职博士研究生,2020-2023级共9人。
因专业方向差异大,奖金不作区分,不与奖学金等第挂钩。奖学金等第依据评分细则打分排序后,设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以上获得证书),三等奖6(不获得证书)。
三、评审规则
《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
《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博士奖学金评分细则(2024年度)》
四、评审安排
4月29日,图书馆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划》并报分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4月29日-5月6日,《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划》(含《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博士奖学金评分细则(2024年)》)公示;
4月30日-5月7日,学生自主申报(申请一、二等奖学金者)。
5月8-10日,班级初评;
5月11日,学院评审工作组复核;
5月13日,图书馆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终审并报分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5月13-17日,评审结果公示。
5月23日前上报学校。
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博士奖学金评分细则(2024年)
申请条件 |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四)诚实守信,为人正派,遵守公德; (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该学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注册的;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四)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的; | |
评分细则 | |
学业成绩(绩点)占40%;科研表现60%。 | |
学业成绩换算 | 绩点/4*100*40% |
科研表现加分制 | |
一类文章(SCI、SSCI) | 10分/篇 |
二类文章(CSSCI、国际会议论文) | 7分/篇 |
三类文章(普通期刊、会议论文) | 5分/篇 |
专利 | 7分/个 |
专业类赛事获奖 | 5分/个 依据(国家级、省市级、校级乘系数100%、80%、60%,校级以下不加分) |
第一作者*100%;第二作者*70%,其他*30% 研究相关度:100%;20% | |
1. 符合评奖条件、成绩全部合格、导师审核通过者,自动配套获得奖金。 2. 因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差异大,奖金不作区分,不与奖学金等第挂钩,即“博士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学年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奖学金都为人民币2500元和人民币7500元。 3.参照学校奖学金等第设奖比重,设一等奖15%,二等奖25%(以上获得证书),三等奖60%(不获得证书)。 4.奖学金一、二等奖评审细则如上 (1)参评人自主申报 (2)班级初评小组对申报人依据细则打分、排序。并依据排序,按照名额15%一等奖、25%二等奖套奖。 |
文献信息中心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方案
一、奖项
复旦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名额与分配方案
学制内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2021级6人;2022级6人;2023级6人
二等奖:2021级12人;2022级12人;2023级10人
(区分古保非古保;一、二等奖学金等同校级奖学金)其他有评奖资格学生获三等奖(院级奖学金)
三、评审规则
《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
《复旦大学文献信息中心硕士奖学金评分细则(2024年度)》
四、评审安排
4月29日,图书馆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划》并报分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4月29日-5月6日,《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划》(含《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博士奖学金评分细则(2024年)》)公示;
4月30日-5月7日,学生自主申报(申请一、二等奖学金者)。
5月8-10日,班级初评;
5月11日,学院评审工作组复核;
5月13日,图书馆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终审并报分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5月13-17日,评审结果公示。
5月23日前上报学校。
复旦大学文献信息中心硕士奖学金评分细则(2024年)
申请条件 |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三)诚实守信,为人正派,遵守公德;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该学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注册的;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四)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的; | |||||
评分细则 | |||||
项目 | 思想综评 | 教学实践 | 课程成绩 | 学术科研 | 公共事务 |
分值 | 10 | 10 | 60 | 10 | 10 |
评分标准 | 1.遵守中心和班级各类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中心和班级各类活动。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他人。 4.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 依据实习要求,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采取倒扣分。 | 平均绩点/4×60 | 1.论文发表(以印刷出版为准) 核心期刊论文计2分,此外学术期刊计1分。作者为唯一的,该作者得分100%;两位作者中第一作者得分70%,第二作者得分30%;三位作者的第一作者得分60%,第二作者得分30%,第三作者得分10%。作者人数只计算学生,有教师参与的不计算在作者人数里。 | 1.年度承担学校、中心、社团、班级公共事务并获得同学好评的。(每项工作依据质量时长和学生评价计0.1-1分)上限3分。 |
2.年度参加各类赛事获奖情况(区分国家级、市级、校级;获一等奖及以上加0.5 分,其余奖项加 0.1-0.3分。以集体为单位参赛获奖,参赛的每位同学均可加分。)上限4分,学术类、非学术类各上限2分。 | |||||
2.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已结项) 主持校级项目加 1 分,市级项目加 2 分,国家级项目加 5 分,上限为 5 分。参与项目,如团队 3 人以内,按照 20%计分,3 人以上,按照 10% 分别计分。 | 3.年度申报社会实践项目情况(每个项目加可酌情加0.1-0.2分)上限1分。 | ||||
4.年度参与志愿等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依据证明每项工作按质量和累计时间计 0.1-1分)上限1分。 | |||||
5.年度自愿参加校内外无偿献血(0.5分/次) | |||||
打分 | 由辅导员综合各类学生管理组织给分 | 根据导师意见扣分 | 1.个人申报加分项 2.班级成立评分小组,制定加分清单、完成初评分 3.班级范围内对绩点以外加分进行公示 4.中评小组复审,公示 (教学、学工负责人、辅导员、导师、学生代表) 5.终评(图书馆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分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 |
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pdf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计划2024.pdf
评定方案公示联系人:田沛霖,22210830021@m.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