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分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0


一、活动主题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现启动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

二、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三、推荐名额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由各二级团组织推荐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时适当考虑内地港澳台学生和在华留学生;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团市委将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推荐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

由各二级团组织推荐本单位科创团体,团市委将根据高校推报情况,向全国组委会推报对应数量的团体。

(四)二级团组织推荐名额

各二级团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支“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候选团队。二级团组织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公示后,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择优推荐候选人(候选团队)各1个,报送团市委参评。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中心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 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评选推荐安排

1)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分团委起草并审议推优工作方案。

2)2024年2月6日前,向分党委报告,正式发布通知。

3)2024年2月7-9日,方案公示。

公示联系人:王贺,22210830024@m.fudan.edu.cn

3)2024年2月15日17:00前,申请人报送申请材料至辅导员处。请各申报人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科创团体推荐表(附件3),并附详实事迹和证明材料。

4)2024年2月16日-2024年2月17日,评分小组初评。

5)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19日,分团委中评。

6)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公示(3天)。

7)2024年2月26日,分团委审议通过报告分党委。

8)2024年2月26日,上报学校。

六、评选细则详见附件方案

图书馆分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202402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