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信息中心(含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3年十月评优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0

文献信息中心(含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3年十月评优工作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学生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精神和中心工作实际,面向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启动2023年十月评优工作。

一、评审流程

1.终审:分党委会议。审定工作方案、评优结果。

2.中审工作组:研工组老师、团总支组织委员(学生代表)。起草工作方案、发布通知公示等、中审评定结果。

3.初评小组: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依据评优细则打分(申报人回避)。

二、名额分配

(一)参评对象

2021级、2022级评选年度在籍非定向在籍研究生(包含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

(二)依据学校通知要求、图书馆团委分配到:优秀学生干部2名,优秀学生7名。

分配方案:

21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优秀学生3名;

22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优秀学生3名;

20、21、22级博士生:优秀学生1名。

三、评审工作安排

1.分党委会议报备

2.工作组启动报名并公示评分细则(9月11日-9月13日)

3.各班组织初评(9月18日)。

4.工作组中审并公示(9月20-24日,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综合排名第一的,可推荐参评学校标兵(差额竞争))。

5.提交分党委会议终审(9月25日)。

6.上报研工部团工委(9月28日)。

四、申报条件

1.优秀学生

1)评选对象为评选年度在籍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包含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评选年度有交流经历的申报者,应提供相应的非在校期间学习或工作表现优异的证明;八学年制学生从第六年开始按研究生类进行参评;

2)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学习成绩优异,有钻研精神。评选年度学年绩点应位列本专业前30%;其中研究生若无学年绩点排名,由二级单位评审小组对其学业学术水平进行审核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赛事等各项活动,在某项领域有突出表现;

6)热爱运动,体育成绩良好,通过校体质健康测试,如有特殊情况需自行提供校体教部开具的相关证明(不需参加体质健康测试者不受此条规定限制);

7)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充分发挥正向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

8)若有个别学生获得所在单位优秀学生推荐名额,未被推荐为标兵候选人,但在上述各方面表现突出者,可在获得以上本校相关专业教授的独立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自荐进入材料审核。

 2.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为评选年度在籍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包含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评选年度内有交流经历的申报者,应提供相应的非在校期间学习或工作表现优异的证明;八学年制学生从第六年开始按研究生类进行参评;

2)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骨干,积极承担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工作成绩突出;

6)工作作风良好,具有服务奉献精神和先锋模范意识,密切联系同学;

7)学习成绩优秀,有钻研精神。在评选年度学年绩点应位列本专业前50%,其中研究生若无学年绩点排名,由二级单位评审小组对其学业学术水平进行审核;

8)热爱运动,体育成绩良好,通过校体质健康测试,如有特殊情况需自行提供校体教部开具的相关证明(不需参加体质健康测试者不受此条规定限制);

9)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充分发挥正向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


五、评分细则

项目

思想综评

教学实践

课程成绩

学术科研

公共事务

分值

5

5

50

10

30

评分标准

1.遵守中心和班级各类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中心和班级各类活动。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他人。

4.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努力,刻苦钻研。

依据实习要求,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采取倒扣分。

平均绩点/4×50

1.论文发表(以印刷出版为准)

核心期刊论文计2-3分,此外学术期刊计1分。

作者为唯一的,该作者得分100%;两位作者中第一作者得分70%,第二作者得分30%;三位作者的第一作者得分60%,第二作者得分30%,第三作者得分10%。作者人数只计算学生,有教师参与的不计算在作者人数里。

1.年度承担学校、中心、社团、班级公共事务并获得同学好评的。(每项工作依据质量时长和学生评价计0.1-1分)上限5分。

2.年度参加各类赛事获奖情况(区分国家级、市级、校级;获一等奖及以上加0.5 分,其余奖项加 0.1-0.3分。以集体为单位参赛获奖,参赛的每位同学均可加分。)上限10分,学术类、非学术类各上限5分。

2.主持、参与科研项目

主持校级项目加 1 分,市级项目加 2 分,国家级项目加 5 分,上限为 5 分。

参与项目,如团队 3 人以内,按照 20%计分,人以上,按照 10% 分别计分。

3.年度申报社会实践项目情况(每个项目加可酌情加0.1-0.2分)上限5分。

4.年度参与志愿等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依据证明每项工作按质量和累计时间计 0.1-1分)上限5分。

5.年度自愿参加校内外无偿献血(0.5分/次)

打分

由辅导员综合各类学生管理组织给分

由教学秘书综合实习基地和导师意见给分

1. 个人申报

2. 班级成立评分小组,制定加分清单、完成初评分

3. 班级范围内对绩点以外加分进行公示

4. 中评小组复审,公示

(教学、学工负责人、辅导员、导师、学生代表)

5. 终评(分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