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书 图书馆下列书库和借阅室提供图书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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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数量与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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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书 文科书库的图书,请到文科馆208室归还;理科书库或借阅室的图书,请到理科馆一楼门厅东侧归还。医科馆图书,请到医科馆一楼归还。 还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17:00 周日 9:00-16:00 非上述时间,可把图书放入还书箱。文科馆还书箱设在一楼门禁系统左侧,供读者归还从文科书库借阅的图书。理科馆还书箱设在理科馆一楼门厅右侧,供读者归还从理科借阅室或理科书库借阅的图书。 还书箱中的图书一般第二天上午开箱还书,周五与周六在周日上午还书。还书的时间按照读者放入还书箱的时间计算。如周四晚上放入还书箱,周五上午还书的时间按周四计算。 如按正常借阅期限,还书时间在寒暑假的话,图书馆系统会自动将还书日期调至开学以后,请留意图书“应还日期”如期归还图书 。即使还书时间在假期的图书,假期中不计算逾期滞纳金。 注意: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还书逾期须交纳逾期滞纳金每册每天0.1元。逾期7天内不收取滞纳金,从第八天起收取,并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如第八天归还,将按逾期8天收取逾期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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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借 续借服务对所有本校读者开放。 续借期为:从续借之日起,还书日期顺延30天,每本书只能续借1次。(提示:最好在临近还书日期前续借,不要太早。) 续借方式: 1、带上图书,到图书馆借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2、网上续借,首先登录“我的帐户”,在“借出的馆藏”页,选择需要续借的图书,点击“续借”即可。 注意:有以下六种情况之一将不能续借 1、过期图书 2、借书证已挂失 3、罚金超额(本科生超过3元,教师、研究生超过5元) 4、过期图书超过3本 5、单本图书过期未还超过15天 6、有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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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约 预约服务对所有本校读者开放。 读者可以登录图书馆馆藏目录系统,点击“预约馆藏”,对馆藏状态为“借出”的图书进行预约。预约之前,请在“我的帐号”→“个人资料”中检查自己的E-mail地址是否正确。 当预约的图书归还入馆后,系统会向预约者发出E-mail通知。请在收到预约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到馆藏地所在图书馆办借书手续,超过期限预约自动失效。 预约请求有效期为自预约申请生效之日起的2个月内,读者也可登录“我的帐户”进行查询。 为了让更多的读者利用图书资源,每位读者最多只能预约2本图书,请不要同时预约两本相同的图书,也不要预约自己已借的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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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通知 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系统会在过期的第二天产生通知,第三天通过发送e_mail提醒读者归还。逾期7天内不收取罚金,从第八天起收取罚金,并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金。如第八天归还,将按逾期8天收取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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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更新:2007-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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