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寄包箱规则

发布时间:2018-09-04浏览次数:149

    

    为方便读者,图书馆提供寄包箱服务;同时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共同维护大家的公共利益及个人、公共财产的安全。

    1. 寄包箱仅用于读者暂时存放一般物品;为保证个人财产安全,请勿存放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寄存后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 寄包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法律责任。

    3. 寄包箱内如存放食物、水果、饮料等易腐烂的食物,闭馆后图书馆保安将进行统一清理,不予保留。

    4. 为避免个人长期占用寄包箱,请读者每天在闭馆之前,务必将所存物品取走,否则将视为“占箱”;闭馆后图书馆保安将进行清理并统一保管。如未在闭馆前取走寄存物品(不含食物、水果、饮料等易腐烂食物),请及时带好一卡通到服务台或门卫处登记领取。对于无人领取的物品,图书馆每年在寒暑假期间分两次进行处理,不再保留。(注:医科馆24小时自修室门口寄包箱每日定时700-800检查,发现“占箱”行为,将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