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读者首次进入电子阅览室上机,要持本人一卡通至文图电子阅览室(105室)值班老师处注册帐户。
|
2、自2008年4月23日起,文科馆电子阅览室对校内读者免费开放,逐步取消上因特网服务,图书馆办公室即日起也将不再办理对学生一卡通的注册及充值服务,因此对新注册的账户也将不提供使用收费区机器的服务,如账户中尚有余额的读者请在2008年6月底之前将余额用完。 |
3、针对一卡通内余额不足无法登陆免费区机器的读者,请将卡内余额用完后至电子阅览室值班老师处免费充值一定的虚拟金额作登录金盘系统用,此金额不得在收费区机器使用,如有发现将做违规处理,取消使用电子阅览室资格。 |
4、校外读者只有高校教师可使用本电子阅览室进行检索,上机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收费标准见《用户检索收费标准》。特殊时段如学生复习备考等电子阅览室资源紧张时,校外读者不能在本电子阅览室上机。
|
5、电子阅览室分为两个区域。1-20号机器为收费上网区,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元,21-60号为免费检索区。免费检索区只提供本馆购买的光盘数据库和网上数据库检索,请不要浏览与检索无关的其他网站,阅览娱乐、休闲类的电子图书,进行与检索无关的其他操作,如打字、文稿编辑、计算机操作练习及自修等,对劝告无效者,值班老师有权强制其下机。
|
6、读者在本电子阅览室上机,请通过个人账户和密码正确登陆管理系统,未经登陆管理系统非法使用机器者,一经发现,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7、进入本电子阅览室上机的读者请勿携带和食用食品饮料等,上机完毕离开时请带走个人的物品包括废纸、垃圾等。
|
8、电子阅览室使用人数满员时,请需要上机的读者按次序在入口休息处排队等候,不要在电子阅览室内四处走动,影响其他读者的上机,不要不守秩序抢占座位等。
|
9、读者要长时间离开电子阅览室时,请注销个人账户后下机,否则值班老师有权对闲置超过半小时的机器进行强制下机操作,以保证电子阅览室资源的有效利用。
|
10、读者应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淫秽色情的信息。
|
|
12、不得使用网络私自进入未经允许或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网络用户的干扰活动。
|
13、不得擅自对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添加和修改,随意拷贝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
14、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教唆等行为。
|
15、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
|
16、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版权、专利等各种知识产权。
|
|
18、上机者有义务向检索厅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在校园网上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如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侵袭等)。
|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图书馆和有关部门将做出相应处罚。 |
|
|